![]() 车体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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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架、后平叉、前叉、车轮、 把横把立、方向柱 |
自然开焊、脱焊、断裂现象 | 24个月 |
鞍座管、制动器、 支梯、前后鼓盖 |
自然开焊、脱焊、断裂现象 | 12个月 |
后桥(限三轮)、弓子板(限三轮) | 自然开焊、脱焊、断裂现象 | 12个月 |
烤漆件、电镀件 | 大面积脱漆、褪色、起泡、龟裂 | 6个月 |
鞍座、后衣架、后视镜 | 开线、断裂 | 6个月 |
前后减震器 | 自然变形、断裂等,由于制造不良导致的 质量问题 | 12个月 |
![]() 电器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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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制器、充电器、显示仪表、调速转把、制动刹把、主线束 | 因制造不良发生性能故障、且无法修复 | 12个月 |
喇叭、报警器、转向灯、大灯总成、后尾灯、闪光灯、转换器、电源锁、组合开关、电动插座(限二轮) | 6个月 |
![]() 电动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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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机 | 缺相、烧毁、退磁、质量问题 | 博世电机36个月 其他电机24个月 |
霍尔、轴承 | 霍尔烧坏、轴承异响 | 6个月 |
离合器(限三轮) | 霍尔烧坏、轴承异响 | 6个月 |
![]() 电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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铅酸电池 | 因蓄电池出现断格、不存电、容量≤70%等故障给予更换(说明:蓄电池质保期限不重新计算,更换后的蓄电池按剩余日期计算质保期限) |
12个月 (前6个月换新,后6个月换维护) |
锂电电池 |
规格4810Ah-4819Ah为12个月内更换新电池,13-36个月内更换维护电池。 其它规格12个月内更换新电池,13-24个月更换维护电池 |
![]() 不保修条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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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以上为基准,超过规定“三包”时限和范围的,视为超出“三包”服务。 2.用户未按照本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、保养及调整造成的故障。 3.因烟熏、药品、化学品腐蚀等造成的损坏以及由于地震、台风、水灾、火灾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故障和损坏。 4.用户未在指定的特约维修网点维修,自行改装、分解、破坏零件状态的。 5.使用非原厂件造成的其他零部件损坏或擅自修改电路和配置的。 6.撞车、摔车、超载、超速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。 7.无维修卡、发票或票卡物不符的。 8.恶意涂改零件三包鉴定日期的。 |